《開公司節稅》 求問合法節稅的方法或技巧

我是開行號的一人公司。營業項目是顧問。是有開發票的,但負責人不是掛我自已。

最近會有一筆一百萬的收入進帳。客戶是以個人名義付款,也不介意沒有沒有發票。付款是匯進我國外的銀行帳號。

我知道這很安全不會被查到。但我想問一下,還有沒有其它方式可以讓這交易變成是完全合法又不用繳到稅?

您好

由於營利事業是採屬人主義課稅,所以全球所得都要課稅。個人綜所是採用屬地主義課稅,所以只要中華民國境內的所得需要課稅,但是您的案件是支付地在國外,但是勞務提供地在國內,既主張以個人名義完成交易還是需要課稅囉,除非您可以舉證勞務提供地點在國外!!

另外是海外所得課稅的問題,現在綜合所得稅尚無海外所得課稅的問題,只有最低稅負有海外所得課稅的問題,但是要申報海外所得的門檻是100萬,會繳到最低稅負的門檻是600萬,所以囉,您這筆收入還要超過700萬才有課稅的問題。

希望有幫到忙囉!

開公司節稅 , 如何開公司節稅 , 開公司節稅方法 , 開公司注意事項 , 開公司的好處 , 上班族開公司節稅 , 開公司費用 , 開公司條件 , 開公司
arrow
arrow

    darry2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